学科简介
美术学专业于2002年开始连续招生。目前本专业有12个研究方向:1.中国画研究与创作;2.油画研究与创作;3.版画创作与研究;4. 雕塑创作与研究;5.平面设计与理论研究;6.书法研究;7. 素描材料与技法研究;8.水彩水粉研究;9.艺术品市场研究;10.艺术理论与批评;11.环境艺术设计研究;12.动画艺术研究。本专业致力于美术学基本理论知识和创作技能的培养与研究,注重动手的基础能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学生艺术的观察力和形象思维潜质,具备较高的绘画和艺术设计水平,以及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够独立的从事科学研究和艺术创作。
本专业现有导师中教授23名、副教授11名。本专业的导师具有深厚的教学和创作的理论素养与实践经验,承担着多项国家级、省部级、厅局级和校级有关课题,出版有数十种专业著作与画册,在国内多种重要的专业期刊上发表相关方面的论文和美术作品。创作的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重大的展览并获奖,并有多项相关的社会实践项目。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有较强独立创造能力的研究型、应用型高层次的美术学专业人才。
(一)热爱祖国,热爱艺术事业,树立集体主义精神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品质和事业心,立志为社会发展和国家建设服务。
(二)在美术学学科领域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而深层次的专业知识,具备较高的绘画创作水平和独立进行科学研究的能力。同时,了解本学科最新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
(三)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学风,有积极主动的团队协作精神和社会参与能力,能够在美术专业相关的各工作部门中,承担并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
(四)具有健康的身体与良好的心理素质。
(五)掌握一门外语,掌握计算机应用知识。
二、研究方向及内容
三、学制和学习年限
我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符合学校有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
四、培养方式
(一)硕士研究生培养以导师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负责,充分发挥集体培养的优势。导师组负责制定专业培养计划,指导研究生制定个人学习计划,,提出专业研究的基本要求,对学生的研究课、必修、选修等课程作出具体规定,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和毕业创作。
(二)研究生课程学习采取课堂教授与自学、讨论相结合等方式,重视课堂训练,注重培养学生主动学习和自觉学习的能力,提高审美及艺术修养,提高研究生运用所学基础知识进行创作的能力。
(三)硕士研究生教学形式灵活多样,必修环节由课堂教学、科研实践、学术活动、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构成。学习成绩由导师负责考核,学生是否通过论文选题、中期检查学位论文答辩以及申请学位等有关研究生教育与培养的重要事宜,须征集体讨论后形成决定。
(四)研究生的教学要增强师生互动,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更多的采取研讨式、启发式和专题等多种教学方法,课内和课外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推进个性化培养的力度,旨在提高独立进行科研实践的能力。
(五)贯彻“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学位论文、毕业创作和论文答辩的各环节工作,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六)教书育人。研究生的学习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等方面同样重要,在专业成绩合格的同时,身心方面要有全方位的发展。